首页 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2008年) 第二章 招标 第二十条 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2008年) 第二十条 第二章 招标 第二十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