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2008年) 第二章 招标 第十五条 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2008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招标 第十五条 招标人不得违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规定,提高、增设或者降低、减少条件限制投标人,也不得对投标人实行地域限制。 招标人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 引用法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5)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