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8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四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8年) 第九十四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使用擅自改装或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客运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三条 目录 第九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