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8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三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8年) 第九十三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客运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二条 目录 第九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