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规定(试行)(2000年) 第七条
第七条 二级企业
资历
企业经营高速客运或一类班线客运5年以上;企业在近5年内年均完成客运量230万人或客运周转量23000万人公里以上。
人员素质
企业经理有从事本行业经营(或管理)工作5年以上或经济管理工作10年以上的经历;企业管理人员中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0%;企业营运客车驾驶员中,安全行车30万公里以上的不少于40%。
资产规模
企业净资产5000万元以上,其中客运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
车辆和设施
企业自有营运客车150辆以上、客位4500个以上且高级客车在50辆以上、客位1500个以上,或拥有高级营运客车60辆以上、客位1800个以上;车辆平均新度系数在0.7以上;至少有一个自有的二类以上的汽车维修厂;至少自有一个一级或两个二级汽车客运站。
企业管理
企业有健全的经营、财务、统计、安全、技术、劳动等管理机构和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
经营效益
企业年完成总营收5000万元,其中客运收入3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