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规定(试行)(2000年) 第二章 经营资质等级标准 第十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规定(试行)(2000年) 第十条 第二章 经营资质等级标准 第十条 五级企业 凡办理了企业法人登记、但未达到四级经营资质等级条件的道路客运企业,为五级企业。 第九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