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章 满分处理 第二十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十条 第四章 满分处理 第二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地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在学习地参加考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