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2009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救助基金主管部门依法确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并对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筹集、使用和管理救助基金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