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救助基金实行统一政策、地方筹集、分级管理、分工负责。 救助基金管理应当坚持扶危救急、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原则,保障救助基金安全高效和可持续运行。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