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8年) 第五章 调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现场调查 第二十六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8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调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现场调查 第二十六条 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等;对交通肇事嫌疑人可以依法传唤。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