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200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2008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不断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构的科技装备和先进技术应用水平。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