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2008年) 第六章 调查 第四十一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2008年) 第四十一条 第六章 调查 第四十一条 交通警察应当按照《全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的要求,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将有关信息录入全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信息系统。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