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2008年) 第八十八条
第八十八条 外国人涉嫌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边控手续,依法不准其出境。
外国人可能承担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责任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赔偿权利人可以申请依法不准该外国人出境。赔偿权利人提交书面申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外国人可能承担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责任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赔偿权利人可以申请依法不准该外国人出境。赔偿权利人提交书面申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