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1991年) 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四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1991年) 第四十五条 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四十五条 道路交通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经公安机关调查不能确认是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的,其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