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纸工业“十五”规划(2001年) (3)
(3) 非木纤维
合理利用非木纤维资源,加快调整草浆结构,是调整我国造纸原料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发展芦苇、竹和甘蔗渣制浆造纸,合理利用麦草发展高得率纸浆,对麻类加强研究,适度发展。主要措施:一是扩大基地供材量,特别是芦苇基地建设,“十五”应给予高度重视。芦苇基地应以改造低产田为主,科学育苇,提高单产,同时适当扩大长苇面积。2005年计划芦苇基地长苇面积达850万亩,比2000年预计增加100万亩,提供造纸用苇300万吨。在发展芦苇基地的同时,规划在芦苇资源比较丰富的湖南、湖北、江苏、新疆、吉林、内蒙等地发展大型芦苇制浆造纸企业,支持苇浆造纸发展;二是在广西等地发展甘蔗渣制浆造纸;三是合理利用草类资源,加快调整草浆结构,实施规模经营,清洁生产的措施。规划对山东、河南、河北、安徽、江苏等麦草资源丰富地区的现有重点骨干企业,进行结构性的投资改造,使这些企业上规模,技术装备上水平,产品上档次,提高经济效益,提高竞争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非木浆比重:2005年降至35%。
通过提高国产木浆比重,增加进口木浆木材,进口废纸及进口纸及纸板,使木纤维纸及纸板占纸及纸板总消费量的比重提高,2000年为36%,2005年达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