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2003年) 第五章 升放和系留气球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2003年) 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升放和系留气球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进行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必须经设区的市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制定。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