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2020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条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2020年) 第五十条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交通运输部于2016年4月7日以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1号公布,2018年11月16日以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6号、2019年11月28日以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0号修改的《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四十九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