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2020年) 第八章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2020年) 第八章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第四十八条 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中涉及的危险品管理办法,由民航局另行规定。 第四十九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完成运行合格审定的,应当在审定合格后方可开展经营性飞行活动。 第五十条 本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交通运输部于2016年4月7日以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1号公布,2018年11月16日以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6号、2…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