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2020年)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2020年) 第三十三条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民航局建立健全通用航空诚信经营评价体系,组织开展诚信经营评价。对诚信评价记录好的通用航空企业,可以依法减少检查频次或者豁免检查;对诚信评价记录差的通用航空企业,依法增加检查频次。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