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2016年) 第一章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2016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对通用航空的行业管理,促进通用航空安全、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的通用航空企业的经营许可及相应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从事通用航空经营活动,应当取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 第四条 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对通用航空经营许可及相应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管理。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实施辖区内的通用航空经营许… 第五条 实施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第六条 开展以下经营项目的企业应当取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 第七条 民航局、民航地区管理局对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保障业务的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