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机场管理规定(2024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通用机场专业工程的设计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飞行区指标Ⅰ达到2的跑道型机场应当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其他通用机场可以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