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01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除依法可以当场决定行政处罚外,执法人员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通信行政处罚的,应当填写《行政处罚立案呈批表》,报本机关负责人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