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信行业统计管理办法(2002年) 第四章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 第十九条 通信行业统计管理办法(2002年) 第十九条 第四章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 第十九条 通信统计资料是指以纸制品、磁盘、光碟等载体保存的、反映通信行业发展状况的数字、文字、图表等统计信息资料,主要分为: 统计原始记录、台账和统计报表; 经过分析、研究和加工整理的综合统计资料。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