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2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26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通信短信息服务以及实施相关的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