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 第三章 招标 第十五条 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招标 第十五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时,应当同时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