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2011年) 第二章 移交和接收 第十一条 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二)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2011年) (二) 第二章 移交和接收 第十一条 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二) 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