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退役军人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档案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加强和改进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利用工作的意见(2021年) 2. 对于本意见实施后从各部门按规定接收的历年退役军人人事档案,以及由军休服务管理机构、优抚医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机构等部门管理的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由相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指导所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于2025年底前全部完成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 三、 工作保障 (十四) 退役军人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档案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加强和改进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利用工作的意见(2021年) (十四) 2. 对于本意见实施后从各部门按规定接收的历年退役军人人事档案,以及由军休服务管理机构、优抚医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机构等部门管理的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由相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指导所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于2025年底前全部完成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 三、 工作保障 (十四) 强化督导问效。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利用工作考评机制,采取跟踪调度、现场指导、定期通报等方式及时跟进了解情况,解决重难点问题。对于在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利用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意见适用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且移交地方安置的退役军人,自2021年11月9日起施行。各地相关部门可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 附件: 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移交申请表(式样)(略,详情请登录退役军人部网站) (十三)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