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档案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加强和改进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利用工作的意见(2021年) 1.

1. 对于本意见实施后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新接收年度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由其指导所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及时进行数字化工作。其中,转业军官和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以及复学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退役士兵人事档案,应当在转交其接收安置单位或相关学校前完成档案数字化工作;作其他方式安置的退役军人人事档案,应当在接收档案后6个月内完成数字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