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退役军人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乡村振兴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关于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的指导意见(2022年) 二、 强化金融支持 (三) 退役军人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乡村振兴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关于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的指导意见(2022年) (三) 二、 强化金融支持 (三) 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切实发挥国家和地方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创办企业上市或挂牌融资提供便利支持。加大债券产品创新,支持退役军人创办的企业通过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等进行融资。鼓励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引导社会资本设立专项基金,为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提供资金支持。 (二)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