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乡村振兴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关于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的指导意见(2022年) (十六)

(十六) 加强统筹协调。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工作的整体推动,充分运用当地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机构力量,主动沟通协调,争取部门支持。要加强与人民银行、银保监局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提高退役军人信贷服务覆盖面;要联合工信部门开展企业规模类型自测、“一起益企”等服务活动;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退役军人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数据比对和监测分析;要联合税务部门开展税费政策解读运用工作;要联合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积极引导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要联合各级共青团、工商联等群团组织共同开展企业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