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退役军人部中央组织部中央文明办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医保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2018年) 3. 允许灵活就业。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回到地方后又放弃安排工作待遇的,经本人申请确认后,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其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应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和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之和的80%,发给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同时按规定享受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三、 依法保障待遇 (一) 退役军人部中央组织部中央文明办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医保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2018年) (一) 3. 允许灵活就业。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回到地方后又放弃安排工作待遇的,经本人申请确认后,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其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应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和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之和的80%,发给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同时按规定享受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三、 依法保障待遇 (一) 及时安排上岗。接收单位应当从所在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的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上岗的,应当从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直至上岗为止。 三、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