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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乡村振兴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关于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的指导意见(2022年) (十五)

(十五) 健全工作机制。各地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工作,多措并举,抓出实效。要在符合规定前提下,做到数据共享、信息互通,及时开展数据比对、分析研判和议事会商,推动财税、金融、土地、创业载体建设等扶持政策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