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荣誉标识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五条

第五条 使用退役军人荣誉标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有利于体现褒扬和激励作用,有利于维护退役军人良好形象,有利于传承和弘扬人民军队优良传统、爱国主义精神,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