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七条 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 第四十七条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七条 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应采取技术手段和服务管理措施,保护持证人个人隐私,依法使用有关信息。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