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 第二章 功能 第十四条 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功能 第十四条 退役军人事务部适时推出电子优待证,实现持证人信息在线查验、优待项目线上服务与线下渠道有效衔接等功能。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