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的名称及其适用意见(2015年) 463. 出售护照、出入境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1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29条) (四十五) 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的名称及其适用意见(2015年) (四十五) 463. 出售护照、出入境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1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29条) (四十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行政法规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第32条不再适用,对有关违法行为相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71条。 第33条不再适用,对有关违法行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72条。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 463. 目录 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