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的名称及其适用意见(2010年) (五)
(五) 对同一违法行为,上位法和下位法均有规定,且下位法与上位法的行为表述和处罚都一致的,引用法律依据时,应当引用上位法,可不同时引用下位法。如果下位法行为表述或者处罚幅度是对上位法的进一步细化的,引用法律依据时,应当同时引用上位法和下位法。例如,《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第23条第2款是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61条第9项界定的违法行为的进一步细化,对这一行为作出处罚决定时,法律依据应同时引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61条第9项和《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第23条第2款。再如,《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第22条的行为表述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64条的规定一致,且规定“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对这一行为予以处罚时,法律依据只需引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6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