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的名称及其适用意见(2010年) 590、
590、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破坏性程序(第6条第4项和第20条)
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20条的规定,对实施本意见第586条至第590条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违法行为名称及法律适用规范按照本意见第29条至第32条的规定执行。
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20条的规定,对实施本意见第586条至第590条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违法行为名称及法律适用规范按照本意见第29条至第32条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