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1年) 第三章 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第四十四条 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1年) 第四十四条 第三章 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第四十四条 违反《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和托运人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包装、装载、押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造成特殊药品在运输过程中被盗、被劫或者发生丢失的,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依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罚。 引用法条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