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13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铁路监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和法定程序,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对铁路安全的危害程度相当。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