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远洋渔业管理规定(2003年) 第四章 远洋渔业船舶和船员 第二十条 远洋渔业管理规定(2003年) 第二十条 第四章 远洋渔业船舶和船员 第二十条 远洋渔船应当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捞日志》(见农业部《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附件4),并接受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引用法条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2002)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