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远洋渔业管理规定(2003年) 第二章 远洋渔业项目申请和审批 第八条 远洋渔业管理规定(2003年) 第八条 第二章 远洋渔业项目申请和审批 第八条 申请项目企业代理或租赁非本企业所有国内渔船开展远洋渔业项目的,应当与被代理或租赁渔船的所有人签订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承担项目经营、渔船和船员管理、渔事纠纷和事故处理等义务。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