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26年) 第十九条 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26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前颁布的有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