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境水果检疫管理办法(1999年) 第二章 检疫审批 第七条 进境水果检疫管理办法(1999年) 第七条 第二章 检疫审批 第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方可办理进境水果检疫审批手续: 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无重大疫情; 符合中国有关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规定; 符合中国与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签订的有关双边检疫协定(含检疫协议、备忘录等)。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