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境水果检疫管理办法(1999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进境水果检疫管理办法(1999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原国家动植物检疫总所1988年9月12日发布的《进口水果检疫管理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第二十五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