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第四章 隔离检疫 第二十一条 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隔离检疫 第二十一条 检验检疫机构对隔离场实行监督管理,监督和检查隔离场动物饲养、防疫等措施的落实。对进境种用大中动物,隔离检疫期间实行24小时检验检疫机构工作人员驻场监管。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