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境动物遗传物质检疫管理办法(2023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输入的动物遗传物质运抵口岸时,检疫人员实施现场检疫:

查验检疫证书是否符合《检疫许可证》以及我国与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签订的双边检疫协定的要求;

核对货、证是否相符;

检查货物的包装、保存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