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2012年)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2012年) 第十九条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应当协助国家认监委委派的评审组完成实地评审和复查工作。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