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许可证申请签发使用工作规范(2020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发证机构应建立和完善进口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进口许可证电子证书的电子档案适用《货物进出口许可证电子证书申请签发使用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

发证机构发放进口许可证后,应及时将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相关材料和“进口许可证留存联”等材料装订存档,保证进口许可证档案的完整和准确,档案保存入柜、入库,并由专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