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规定(HAF604)(2007年)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规定(HAF604)(2007年) 第四十六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五条 目录 附件:1.